所內各部門(課題組):
國家基金委近期發布了基金委與伊朗國家科學基金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的通知,具體要求如下:
一、資助領域
1. 傳統醫藥與藥用植物(申請代碼1請選擇C13或H32下屬申請代碼)。
(1)中醫藥與波斯傳統醫學在重大疾病中整合與標準化的循證醫學研究;
(2)可持續藥用植物的生態種植、生物多樣性與抗逆性;
(3)數字化和人工智能等工具在傳統醫學和藥用植物分類分析及臨床研究中的應用。
2. 能源(申請代碼1請選擇B08、B09、E01、E02、E04或E06下屬申請代碼)。
(1)可再生能源;
(2)傳統能源的高效利用;
(3)能源材料;
(4)儲存技術;
(5)人工智能在能源領域的應用。
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1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規模
擬資助合作研究項目8項左右。中方資助強度60-8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經費。伊方合作者由INSF提供相應資助。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申請人條件
1. 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及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2. 伊方合作者應符合INSF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3. 中方國內合作單位數量不得超過2個。
4. 更多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定”章節。
四、限項規定
1. 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2. 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3. 本合作研究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范圍。
4. 《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五、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申請人與外方合作者共同撰寫的合作研究項目英文申請書(模板見鏈接內附件1),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請書的基本內容須保持一致,其中中文申請書項目英文名稱與英文申請書項目名稱應完全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請擬申請的老師仔細閱讀項目指南要求,于2025年8月20日下班前完成申請書線上提交。
聯系人:楊楠,83973102,nyang@imr.ac.cn